黔人社廳通【2011】199號《關于做好2011年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教師繼續教育有明確規定:2011年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時,高、中級要具備繼續教育72學時以上,初級要具備繼續教育36學時以上。從2012年起,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和競聘上崗人員要在任現職期間達到《規定》要求的繼續教育年學時數和累計學時數(即高、中級每年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為72學時,5年累計不少于360學時;初級每年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為36學時,5年累計不少于160學時),達不到規定的年學時和累計學時的,不得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競聘相應崗位。繼續教育成為高校教師的專業發展。
1.教師培訓
從2010年至今,本中心與教務處、學校高教研究與評估中心等部門一起,開展了學生評教、教學督導、聽課、試卷抽查、教師公開課比賽等活動,對中青年教師的業務水平、教學能力、教學效果等進行考核、檢查、評估,并進行切實指導。中心亦已開展了多次教師培訓,內容涉及校情教育、高等教育發展動態、教師專業化、教師心理健康與職業生涯規劃、本科生學習特征、教學組織與基本技能、范式教學改革宣講等內容。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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